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员会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名称:山东省泰安市宁阳县******委员会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2.项目概况:按照应急部财政部《重点化工产业聚集区重大安全风险防控工作总体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对宁阳化工产业园智慧监管中心进行升级,已有功能模块进行升级完善,并按文件要求新增模块进行建设。包含标识解析、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探测系统、公共管廊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公用工程安全风险感知系统、网络线路提升改造、数据中心升级、重大危险源智能监测以及重点区域升级、融合通讯系统、园区安全管家专家服务、实训基地教学服务、AI大脑、软件测评服务、园区物理封闭等。
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1900万元
4.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1.采购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详见附件。
2.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泰安市宁阳化工产业园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
3.需满足国家、行业、地方及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4.本次项目招标采购的软硬件必须满足国家政策及应急部与省/市相关文件要求,中标供应商需保证验收合格后免费提供三年内国家政策及应急部政与省/市要求进行的平台功能升级完善,项目招标采购软件部分必须共享数据,深度融合,对接化工园区现有平台,满足重大安全风险防控项目及千分表要求,对于上级部门提出整改项中标供应商需无条件限期整改、本次建设内容不完善处最终依据政策文件及千分表为准,中标服务商需提供运维人员驻场3年(含本次项目招标采购的硬件运维费用)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5.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的相关最新标准。
6.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45日历天。
项目实施地点:泰安市宁阳县宁阳化工产业园智慧监管中心。
7.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资格要求:
9.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9.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通知》(泰财采[2022]10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文件要求;
9.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上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未被“信用中国”(****** tchina.gov.cn)或“信用山东”网站(credit.shandong.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5年03月22日起,至2025年03月24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5年03月25日前17时00分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委员会
地 址:泰安市宁阳县凤凰山大道西
联 系 人:侯科长
电 话:0538-******
2.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 址:泰安市万达广场7号写字楼410室
联 系 人:姜经理
电 话:******
邮 箱:sdtaax@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