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规定,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建设的意见,更好地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现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公告,征求公众意见。
1.项目名称和概述
建设项目名称: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
建设项目地址:长乐市松下镇外海海域
长乐外海集中统一送出工程项目,在长乐外海I区(南)建设一座海上换流站,将长乐外海DE区、长乐外海I区(南)、长乐外海I区(北)、长乐外海J区、长乐外海K区五个风电场共规划210万千瓦风电汇集后,通过±525kV海上直流海缆线路集中送出至陆上集控站。
2.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庆
电话:******
3.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编制单位和名称
******有限公司
联系人:卓建贵
联系电话:******
4.公众意见表
公众意见表见附件,也可通过******/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_665329.html进行下载。
5.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您可以通过电话或者现场来访的方式将您的意见反馈给我们。
公示期间,对项目建设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众可以联系建设单位、环评单位、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所在区域相关单位、团体和个人等。主要事项包括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的意见以及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及建议(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征集意见范畴)。
福建福州闽投海上风电汇流站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0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