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道原三里堡村,地块四至范围为永青路以东、曙光路以西、新兴路以北、小运河以南,占地面积132260m2******居住用地和商业用地。
******居住用地和************居民区。调查地块相邻地块历史上无任何生产型******居住小区和政府办公楼,对调查地块影响较小。
对地块内土壤使用快筛检测设备XRF和PID进行重金属和VOCs进行快筛检测,快筛检测结果未发现异常。在土壤快筛检测时,地块内土壤未发现污染痕迹,无异味、颜色正常。地块内土壤快筛结果与对照点的检测结果及区域背景值相比,处在同一浓度水平,无明显差异,且均远低于标准值,地块被污染的可能性较小。
由上述地块内及周边污染源识别可知:本次调查地块受到污染的可能性较小,快筛检测结果与地块外对照点及区域背景值相比,处在同一浓度水平,无明显差异。综合分析认为地块的环境状况基本可以接受,满足地块未来规划用途。根据《建设用地土壤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中的工作程序,基本判定不需要开展第二阶段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该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活动可以结束。